AITSL (The Australian Institute for Teaching and School Leadership),即澳大利亚教学与校务指导协会负责进行以移民为目的的教师职业的评估工作。
【评估职业】
241111 幼儿教育教师 Early childhood (pre-primaryschool) teacher
241213 小学教师 Primary School Teacher
241411 中学教师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
241511 特殊需要教师 Special needs teacher
241512 听障教师 Teacher of the hearing impaired
241513 视力残疾儿童教师 Teacher of the sight impaired
241599 其他特殊教师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nec
【评估要求】
学历
需等同于澳大利亚4年全日制(或等同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学士学位或更高。
专业要求
在大学完成了至少1年的全日制(或等同的非全日制)高等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其中包括在幼儿园、小学或初中课堂实习教学至少45个工作日);
在大学完成了至少1年的全日制(或等同的非全日制)特殊教师教育资格,其中包括在一个特殊教育机构实习教学至少45个工作日;
其中,幼儿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241111、241213、241411)满足第一条即可;特殊教育教师(2415代码)需要2条都满足。
英语要求
A类雅思读写7分,口语听力8分,并且是在递交申请时1年之内获得的成绩;
如果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爱尔兰、英国、或美国完成了4年及以上教师专业全职高等教育,则无需提供英语证明。
【评估周期】10周
【评估有效期】两年
【申请材料】
护照首页、更名证明(如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时间证明、所有资质成绩单、教学大纲、1张护照照片、工作证明信(如有工作经验,非必须)。所有材料提供认证件。